住房公积金的利率是1.5%。根据人民银行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》,自2016年2月21日起,修改了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款利率。过去的存款利率是根据当时的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来核算的,现在将调整为全部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来执行,也就是说,公积金的利息将按照一年期定期储蓄的标准年利率1.5%来计算。公积金结息计算方法:每年6月30日为公积金的结息日,在结息年度(指上年7月1日到本年6月30日)内缴存的公积金依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利率计息,即年利率0.35%,上年结转的公积金利息,依照人民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,即年利率1.10%,每年度结算利息将转到公积金个人账户内。
公积金结息利率
公积金年度结息是依据年化率百分之一点五(1.5%)来进行结算的。按照国家规定,公积金从存进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逐渐,应该按照银行规定利率结息,住房公积金的结算时间在每年的6月30号,其他时间只计息,不清算。只有在结息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1号产生的利息才能计入本金。
公积金结息分为两个部分,一部分为上一年剩余金额结转的部分,这是依照银行三个月定期利率结息的,另一部分是员工每月所交纳的额度,依照银行活期利率开展每年清算,一般情况,如果想取出公积金自用的话,一般都是取出前部分即可(最早交纳的)。
公积金在存进以后,要是没有获取的情形下,账户额度会产生利息,利息清算以后在账户上可以继续作为本金继续产生利息,因此公积金账户里除了本金余额之外,也有多余的钱(就是产生的利息)。时间越久公积金账户累计本金加利息也就越多。